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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辦公室 / 博物館學組

行政助理|洪蕙妤

電話|06-6930100#2641

傳真|06-6930471

信箱|em1832@tnnua.edu.tw

位置|圖資大樓後棟1樓

 

所辦公室 / 古物維護組

行政助理|邱郁雯

電話|06-6930100#2670

傳真|06-6930521

信箱|em2601@tnnua.edu.tw

位置|古物維護組大樓1樓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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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古所徵聘計畫案專任助理

 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物館學與古物維護研究所
             
計畫案專任助理規格表

序號

項目名稱

說明

1

職務名稱

計畫案專任助理

2

人數

正取:1名,備取1-2

3

性別

不拘

4

敘薪標準

依本校規定(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計畫案專任助理待遇支給參考表」)按月核支(需視乙方資格而定敘薪標準):三等學士級35,100元整。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。

5

工作內容

一、一般庶務、文書行政、課務行政。

二、學生事務、活動推廣、工讀生(兼任助理)之      管理。

三、總務採購事宜、會計業務。

四、其他交辦事項。

6

工作地點

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文博學院博物館學與古物維護研究所

7

起聘日期

自正式上班日期起聘至1151231日止

8

報名資格

一、基本資格:

  1. 應具國內外大學畢業得有學士學位,如為國內外專科學校畢業者,須具擬任工作相當經歷一年以上。
  2. 個性開朗、樂於溝通、積極主動、學習能力強。
  3. 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,且具良好表達能力;有行政經驗、公文撰寫能力、思維縝密且文筆流暢者優先進用。

二、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或原住民身分,擇優進      用。

三、報名時須檢附以上證件影本,錄取後查驗正本      無誤,始得正式簽約僱用。

9

報名須知

一、 應徵者請自備履歷表、自傳、最高學歷證明文

         件影本、身心障礙手冊影本(無則免附)和其他

         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及相關經驗之資料。

二、 本案採書面報名,請於51517:00 前,親

     送或郵寄寄達本校(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大

     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物館學組),以郵戳

     為憑,請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博古所計畫案專

     任助理」。

三、 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,恕不通知;進用與否

          均不退件。

10

備註說明

一、 僱用人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(簡稱甲方);受       僱人(簡稱乙方)。

二、 報名時須檢附以上證件影本,繳交擬任職務相

         關訓練或證照影本備查;錄取後查驗正本無    

         誤,始得正式簽約僱用。

三、 甄選方式:先行書面資料審查,書面審查擇優

        email或電話通知參加面試(日期與地點另行

    通知),面試甄審後擇優錄取,未入選者,恕不

    通知亦不退件。

四、 預計報到日期:原則1150601日。

五、 僱用期限:自正式上班日起試用3個月,試用

     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,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;

          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,惟備取人員仍依先

          行試用程序。

六、 契約樣稿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/本校單行規

         章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計畫專任人員勞動契

    書」,管理要點請參見「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計

    畫案專任助理管理要點」。

七、 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

         相關法規,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、處

         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。

八、 有關交通往返資訊,請參考本校首頁「交通資

         訊」網頁。

九、 聯絡方式:06-6932641洪小姐;E-MAIL

     em1832@tnnua.edu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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